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文创空间合作单位招募第二轮评审会按相关程序已于2026年4月24日在宁波市文化馆召开,评审结果如下: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7日17点前,向宁波市文化馆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4-87308368 吴老师
电子邮箱:ningbofy0574@163.com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117号宁波市文化馆
▲公示无异议的入围单位,宁波市文化馆将与其进入商务谈判环节,并确认最终入围结果。感谢所有参与单位对宁波非遗的关心支持!
一审:郑智颖
二审:吴 佳
三审:宋 臻